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主席团第二次会议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表决后决定,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生态环境法、民族团结进步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政府活动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规划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代表团审议。主席团执委会主席赵乐际主持会议。会议原定167人出席,实到162人,缺席5人。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 3月8日,代表团认真审议了项目和生态环境标准、民族振兴法草案团结进步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根据多个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多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三项法律修正案草案。常务会议听取了宪法委员会主席辛春英起草的生态环境法草案、民族团结进步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后通过了这三项审议结果和三项法律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并决定将这三项法律草案的修正案提交全体代表审议。 3月5日至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活动报告。代表们领悟全面回顾一年来国务院的活动,普遍同意报告“十五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今年政府工作安排。审议中,代表们提出了各种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立法委员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对《政府活动报告》进行了修改。主席团执行主席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报告的修改意见,建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并起草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表决后决定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活动报告投影决议提交全体代表审议。钟山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报告了财经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草案的审议结果。经财委认为,国务院提出的“十五五”规划草案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政治方向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工程,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符合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一般来说是可以的。我们建议“十五五”规划国务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草案)》,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钟山向会议介绍了经财委执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我们汇报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研究现状和结果。经财委认为,贯彻落实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规划和部署,符合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发展情况,符合“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主要工程是一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总体上是可行的。批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建议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洪才在会上汇报了财经委员会对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方案的审查结果。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6年预算报告和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国集团精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适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发展,符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收入和支出政策基本协调一致。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做好应对准备,做好工作。这些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总体上是可以实现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报告和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方案,批准了2026年中央预算方案,批准了2026年一般和专项债务上限,建议批准债务限额。会议表决通过了经财委三份审议结果报告。委员会。 3 月 6 日全天,所有代表会议认真审议“十五五”规划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3月7日一整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规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两份报告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五年规划草案、规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中央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起草了关于“十五五”规划草案、规划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预算的三项决议。会议表决后决定提交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执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实施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将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常委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杰、郑建邦、丁仲礼、蔡达峰、何伟、吴伟华、天宁、彭清华、张庆伟、罗桑建坤、瑞克拉提·扎基尔、刘琪出席会议。贾空空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