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10月27日消息,晋煤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山西蓝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王宝玉涉嫌受贿罪。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王宝玉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公开简历显示,王宝玉,男,1960年6月出生,河南省沉丘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在工程领域。他为拉工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煤矿集团)长年负责古书院煤矿通风区域。集团公司煤层气项目办公室主任、通风处副处长。沁水蓝岩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20年7月,王宝玉先生18岁退休,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其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今年3月30日,有消息称王宝玉正接受调查。 9月25日,有消息称他已被开除党籍。经查,王宝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馈赠、馈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会。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谋取外部利益,在协调工作中收受财物的。他丧失诚信,与配偶合谋利用他人资金炒股,未经组织批准离开公司后非法兼职。他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宝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行为,涉嫌受贿罪。即使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他也没有退缩、坐以待毙。这是严重且消极的,必须予以解决。根据《共产党员处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经党组审议,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宝玉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福利待遇,没收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的事项移送检察机关。 依法审查处理,并转移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