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靖远县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一名37岁的男子孙某,此前该男子在中国网上购买的一种印度“壮阳药”被发现含有禁止作为食品的成分。案件一审判决后发回高等法院重新审理,并于2025年9月重新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多起庭审中,涉案“勃起功能障碍药物”是药品还是食品(保健品)是影响被告是否有罪的重要问题。新京报记者发现,以往发生的类似事件中,涉案产品均被认定为食品或药品。这两种特征对应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刑罚。即使该产品被发现是药品在境外合法销售,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此案。在初审法院下令重新审理后,孙正义再次提出上诉。孙某的妻子刘竹(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二审法院于10月24日提起诉讼,被判犯有销售“春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4月,孙某在网上购买春药时,发现印度制造的同类产品比国产产品便宜。 2022年3月,一家印度经销商被发现在一个允许国内顾客购买“勃起功能障碍药物”的网站上赚取差价,作为对家人的补贴。接下来的一年里,孙先生购买了30至40种不同的产品,并以进货价格7%至10%的利润出售,总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左右。这些产品均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法配给。孙先生发展了两条稳定的下线:河南省新乡市的严某和河南省宝丰市的麦某。两人继续发展下线并转售他们的产品。下级法院再审裁定显示,甘肃省靖远市人高某于2022年9月服用超级希爱力片后发病。犯罪嫌疑人涉嫌购买假药,被举报。甘肃省靖远县居民王女士也购买了另一款与事件相关的性保健品,也出现了类似症状。测试表明,这些产品含有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这两种成分计划于2022年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禁用食品添加剂。孙、麦等5人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后出庭。此案由靖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甘肃省靖远县检察院。 2024年1月23日,5人被检察官指控销售有毒物质和有害食品。 2024年5月16日,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五名被告人销售故意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成分的食品,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一审后,两名被告孙某、麦某提出上诉。 2024年12月3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其他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决定撤销原判,请求重新审理此案。犯罪相关现在适用于产品属性,影响目标产品属性的识别。这是审判期间的核心问题。孙声称自己贩卖毒品。他说,他在网上发现,大部分都是作为药品出售,因为这些产品中含有的西地那非可以治疗男性性勃起,而达泊西汀有延迟作用。儿子的妻子刘竹告诉新京报记者,一审后儿子决定更换辩护律师。在二审和一审中,辩护律师黄海志均坚称孙正义无罪,并辩称,销售在印度合法销售的印度药品,根据法律不构成犯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食品药品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唐建斌分析,如果涉事产品被归类为药品,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该市将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涉案产品合法销往境外,但非法制造、走私、销售的,根据数量,判定是否属于走私一般商品罪。不构成犯罪的,由市监察部门给予罚款等行政处分。它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和达泊西汀等成品。销售冒充外国药品的物质,属于销售假药罪。新一审法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药事法》,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能”。如果涉案产品的原产地不明,必须以书面证据为依据进行认定。此外,如果产品标签与外部广告不符或标签不清晰,卖家必须参考产品的说明书。外部广告的表现和购买者的预期用途,以确定该产品是食品还是药品。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的目标是改善身体机能和调节生活质量。卖家宣传其保健功能为“增强阳刚、延迟勃起、性交前食用、提高男性阳刚、享受性快乐……”,“名称、形状和广告语言暗示该保健品每天食用”。此次事件涉及的产品标签均为外文。我国普通公众无法清楚识别所购买产品的属性,购买者主要根据被告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中文进行下单。此外,法院认为涉案产品的包装被拆解后分块出售,结合商业惯例和公众认知,严重损害了涉案产品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药品的合法分销要求(例如完整的包装、清晰的医疗说明),并且人们不会在没有医疗诊断的情况下在线购买没有完整包装的“药品”。 “如果认定为药品,则不符合常识逻辑,也不符合公众的普遍认知。因此,该产品被认定为具有食品属性的保健品。”一审判决书称。孙声称,大部分产品都是作为毒品出售的,但买家被明确告知这些产品是毒品。但公安机关获得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孙某等被告在销售“超级西力士”等产品时,声称其是性保健品。 Sun的下属麦某表示,之所以用这个名字,是为了避免平台受到审查。 “如果你发音一个词”在销售产品时,我们清楚地向对方传达用法,d黄海志先生参与该产品的使用方法、禁忌症等。我认为其属性是:客观上,被告将其宣传为保健品的事实并没有改变这一点,也没有改变一些购买者的主观认识或动机。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靖远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公安机关送检的物品为有毒有害食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不能认定为药品。但2025年3月,巴市市场监管局假冒伪劣药品指导鉴定组再次向负责该事件的庆元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涉案10种产品中,有5种被认定为药品。由于缺乏产品的实际可用性和信息,无法识别其他五种产品完整的包装信息。根据白金市市场监督局2025年3月出具的产品鉴定意见,10种商品中有5种被鉴定为毒品。照片由受访者提供。一审中,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因不一致而未被法院采纳为证据。同时,法院认为,白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意见主要依据的是产品的外包装盒和使用说明书。由于涉案产品为国外购买,且未进行体检或评估,意见书仅说明该产品具有药品外观,不能直接证明其为药品。这份证据也因无法证明身份和关系问题而被法院驳回。您在国外合法上市吗?如果产品涉及辩护律师认为,如果案件结果是毒品,证明该毒品在国外合法销售非常重要。根据2022年两部主要司法解释,涉案药品是否合法销往境外,将综合考虑药品监管部门、境外权利人的证明等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依法认定。黄海志表示,目前已完全确定涉案产品为在印度合法销售的药品。首先,Sun公司销售的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中包含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印度政府部门批准的药厂信息等信息。其次,可以从中国驻印度大使馆进入。手中的证明文件表明该公司销售的药品是合格的。由印度政府药品总监批准生产,在印度合法生产和销售,不属于食品。此外,一家印度制药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此次事件涉及的超级西力士双效片剂和Blue P片剂均为该公司生产的正品。但该书证并未被初审法院采信。一审再审判决中,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入境时无进口批准文件,不合法进口。目前无法确定这些物品是否与印度制药厂合法生产和销售的药品相同。此外,“使馆证明文件”虽然经过双边认证,但并未得到印度政府禁毒局的核实。也无法确认文件中提到的药品是否与产品相同。ts参与了该事件。因此,上述证据与案件事实无关,证明目的不能成立。孙先生获得使馆证明。受访者供图 2025年9月5日,该案再审,公布一审判决。对五名被告的指控保持不变。虽然仍犯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各自减刑。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减为26万元。即使在相似的情况下,句子也会有所不同。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多起类似法院判决中,法院对涉案产品的定性不同。在2020年判决的一起有毒食品销售案件中,被告销售一种具有“壮阳功效”的产品,法院因检出西地那非而将其视为食品。被告人因贩卖有毒物品罪被判d 有害食品,被判处八个月监禁并处罚金。在中国量刑文书网公布的多起案件中,河北长春、吉林、张家口、河南绍兴、河南延津等地的类似案件,被告人被判犯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产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且多为性保健品。然而,一些法院已将类似产品认定为药品。 2023年山西发生的一起案件,检方与被告因产品属性和罪名意见不一,发生争执。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该产品为毒品,辩方认为被告涉嫌干扰药品管理。法院支持了辩方的意见,裁定检方指控的销售有毒物品、有害食品的罪名不能成立。 2024年,人民甘肃省临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 2023年,被告在网络上购买“超级西力士”、“蓝P”、“艾力达”等产品,并通过网络直播、微信等方式向第三方销售。在超级西力士中检测到一种名为他达拉非的成分。张掖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本次事件涉及的药品“超级西力士”为毒品,在印度不合法销售。检察官认为,应以妨碍毒品管理罪对他提起刑事指控。此外,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甘肃省兰州市地区有不少人购买印度制造的壮阳产品内销。在一起涉嫌妨碍毒品管制的案件中,被告出示了相关材料,证明涉案毒品在境外合法销售,但当地警方最终驳回了指控。案件。为什么识别产品属性不同?唐建斌律师解释说,一方面,食品与药品的界限在法律定义上模糊,相关诉讼中仍存在法律适用争议。但近年来,国家更加注重打击食品毒品犯罪,不同地区在执法上也有不同的选择。 “如何认定产品属性和适用的法律条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具体分析。”唐建斌说。新京报记者赵敏、编辑杨凯、校对李丽君